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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鬼"爱上行星恋窃公司核心机密 卖仿品谋取暴利上千万|电池|吴星|内鬼

网络整理 2017-06-16 最新信息

  正义网武汉6月16日(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郝硕)原本销售干的好好的,竟发现了新的“商机”,三名公司销售“改行”成“技术男”,窃取老板开发的电池测试系统,分别以六家公司的名义对外销售牟利,非法经营数额达千万余元。近日,经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共计六百余万元。 

  吴洲、陈果、胡华先后于1999年、2006年、2007年进入金若公司,从事销售和售后等工作,掌握着这家电池测试公司的绝大多数客户资源。2010年3月,胡华对吴洲、陈果发出了“邀约”,于是三人动起了歪心思,想着用手里的客户资源,把软件克隆出来,再搞个“升级版”系统,来赚大钱。 

  就这样,三人走上了“致富路”,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复制了电池测试系统软件。由于担心技术上有风险,怕克隆不成功,再加上想利用销售岗位多截流一些客户订单,所以他们三人里应外合,吴洲继续“卧底”在原公司,其他两人辞职单干。刚开始的时候,他们冒用原公司的名字销售自己的仿制产品,不时有客户因为技术问题把电话打到公司,吴洲就在“大本营”里头守住售后电话,确保他们的“好事”不被发现。慢慢地,市场被打开了,虽然他们都不是技术出身,但是根据客户需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原有软件稍加改良,市场反应相当不错。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他们把仿制的产品卖给了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浙江等全国各地的用户,中科院、清华、复旦、交大等著名高校也一直是他们的客户群体,销售金额高达千万。生意越做越大,抢占了不少“老东家”的市场份额,为了防止被找上门,此后几年里,他们频繁注册成立和注销公司,先后通过六家公司的名义对外销售产品。 

  从2012年7月起,三人的“老东家”吴星发现用户返厂维修的、标明是自己公司生产的设备实际上不是他们制造的,也经常收到一些“莫名奇妙”的传真。明明不是自己公司的客户,怎么总是发传真要求解决软件使用问题?这种情况越来越多,吴星才警觉起来,于是,他向用户索要合同,发现是其他公司的“冒牌货”,之后又陆续发现大量的仿冒设备,此时他意识到可能有“内鬼”。 

  后来,经过内部调查了解,早在2009年就有员工亲眼看到胡华翻入老板(研发者)的办公室,拆卸硬盘拷贝文件。随后,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一直被蒙在鼓里的“技术型”老板才恍然大悟,自己的著作权被“前下属”盗走了,他也终于明白为何公司业绩直线下滑,自己这些年花的心血都是在为别人做“嫁衣”。此时,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自己被侵犯的知识产权价值高达数千万,企业损失严重。 

  作为技术型人才,吴星重开发不重保护,仅重视源代码的保护而疏忽版权保护工作,以至很长时间内自己开发的电池测试系统软件都没有办理著作权登记,而且,即便后来办理了著作权登记,提交的开发完成日期和首次发布日期的填写也过于随意,导致软件著作权中登记的时间与软件实际开发时间不一致,这些瑕疵都给后来的维权和举证带来了很多阻力。 

  吴星在弄清事情的原委后,开始了漫漫维权路,打了多场民事官司,但是由于证据不足,法院最后的审判结果还是无法制止他们继续仿制,吴星感觉非常沮丧,“你可以报案,申请知识产权刑事诉讼啊,”此时身边朋友的一句话点醒了他,以前的他从没想过侵犯著作权可以入刑,他立即报案,公安机关随后将案卷移交给了江岸区检察院。 

  (文中人物、公司均为化名) 

Tags:电池   吴星   内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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