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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correct.dlm婚礼视频竟被弄丢!新娘欲起诉婚庆公司,法学专家支招精神赔偿|东湖|婚礼|婚庆公司

网络整理 2018-09-07 最新信息

 婚礼现场,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场景。视频丢失,因此成了涂女士新婚夫妇无法弥补的遗憾。今日,涂女士向记者表示,希望能够找回视频。否则,她将起诉婚庆公司,因为对方给出的解决方案没有诚意。

涂女士说,她是武汉人,家住汉口。今年8月19日,她在亢龙太子酒轩东湖店举办了婚礼,请的是驻店的金诚婚礼公司,婚庆总金额花费18000元。不料9月3日她度完蜜月回到武汉,摄像师小华告诉她,婚礼视频丢失了。随后的沟通过程中,对方也没有详说丢失的过程,如何在努力寻找。最初给的解决方案是退还1600元的摄像费,免费摄影一套照片集(可拍摄写真,儿童,全家福等),赠送未来孩子满月或百天或周岁的视频拍摄服务。

“你们这个方案,我一点诚意都没有看到。”涂女士觉得,这是她一辈子的遗憾,事发后她对婚庆公司已失去信任,后面的免费拍摄服务她不需要。后来,摄像师又表示增加1000元的精神损失费,涂女士还是觉得,这不是几千块钱可以解决的事情。

今日下午,楚天都市报来到亢龙太子酒轩东湖店内的金诚婚庆。摄像师小华在电话中介绍,那天是从新郎清晨出门接亲跟拍,到中午婚宴结束。后来,他回过一次老家。回武汉后就找不到婚礼视频的储存卡了,这张储存卡也就大拇指腹那么点,他来回找了好几天,也没有找到,确实十分抱歉,他也知道这个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但上述解决方案,也差不多是他半个月的工资了,希望能尽力弥补客户的损失。

金诚婚礼亢龙太子东湖店婚庆部负责人介绍,摄像业务是公司的合作单位,他已向公司汇报此事,公司安排专人在协调处理此事,自己不方便接受采访。然后留下记者电话表示会有专人联系,不过直到发稿前,记者没有接到婚礼公司的电话。

“希望捡到婚礼录像的好心人能够归还。”涂女士说,找到了婚礼视频当然对大家都好。否则,因为合同是和婚庆公司签的,如果协商不成,她将考虑提起诉讼。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家陈虹介绍,上述案例属于违约纠纷。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五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婚礼视频确实比较珍贵,丢失后不可再现、无法补救,涂女士一并主张精神损失费应该能够获得法院支持。

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全国各地有很多婚礼录像丢失的判例。有法院判例认为,婚礼录像记录的是人生中的重大活动,具有永久纪念意义,当时的场景、人物和神态具有时间性、珍贵性和不可再现性,是无法补救、不可替代的特定纪念物品,其承载的人格和精神利益要远大于其本身的成本价值。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精神损害,因此除了退还摄像服务费外,应适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来源:楚天都市报

Tags:东湖   婚礼   婚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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