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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的哥夜晚下班消暑 一个坏毛病砸了自己饭碗|酒驾|下班|散漫白榆风饭碗

网络整理 2018-07-01 最新信息

湖北日报讯(记者饶纯武、通讯员张首恒、黄一燕)自以为交警查酒驾不会查出租车,的哥吴某夜晚下班后,喝了点儿小酒消暑再驾车回家,不料途中被洪山区交通大队快骑机动队查获,不仅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还将被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考。

6月29日晚22时14分许,武汉洪山区交通大队快骑机动队在书城路路口设卡查缉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排队缓行的车流中,一辆出租车突然靠边,民警王溯以为该出租车要上下乘客,本想上前告知其快停快走,不料的士司机却下了车,边打电话边往路边走去。王溯大声喊话让其停下,该司机越走越快、越走越远,眼看司机逃离意图明显,快骑队员立即冲上前去将其拦截。

 

吴某达到酒驾标准。(视界网 张首恒 崔彦伟 摄)

 

民警在与司机吴某交谈中,发现其身上散发出一股酒气,当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经查,吴某今年50岁,武汉人,隶属新能源汽车出租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吴某称,近来天气炎热,当天晚上下班后,吃饭时喝了一点酒消暑。“平时很少碰到交警检查出租车,本以为这么晚了不会碰到查酒驾,没想到……”吴某对自己心存侥幸的行为后悔不已。

 

吴某五年内不能开车。(视界网 张首恒 崔彦伟 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营运车辆司机酒驾和醉驾处罚更重: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警提醒广大的哥,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乘客发现营运车辆驾驶人有酒驾行为,请拒绝乘坐并及时报警。

Tags:酒驾   下班   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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