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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一餐馆替食客看管“共享单车” 被民警警hi上班女郎三毛钱看告

网络整理 2017-06-07 同城信息

原标题:替食客看管“共享单车” 餐馆被民警警告

楚天快报讯(记者陈洋波 通讯员王珍姬)为食客免费看管“共享单车”,看似做了好事,却引来了其他市民的质疑。3日,襄城一餐馆因私占“共享单车”,受到了襄城民警的警告。

3日晚7时30分,襄城鼓楼警务平台接到市民申女士投诉,称一餐馆将两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竟不允许其他市民使用。

申女士称,她通过手机地图搜索,找到了两辆ofo共享单车。然而,正当她扫码开锁时,竟遭到附近餐馆工作人员的阻拦。随后,餐馆索性将“共享单车”搬进了餐馆大厅。“共享单车”并非餐馆财产,为何不准他人使用?餐馆工作人员解释说,之所以不让申女士使用,是因为受了食客之托,他们在代为看管。

食客孙先生证实了餐馆的说法。孙先生说,两辆单车均由北街骑来,由于附近“共享单车”太少,所以拜托餐馆代为看管。“共享单车”处于上锁状态,任何人都有使用的权力。民警当即对餐馆、孙先生进行了警告,并要求餐馆搬出单车,交予申女士。“共享单车”存在的意义,是让广大市民共享使用。民警提醒,私自占用共享单车,从而导致他人无法使用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公共财产权或者供应商财产权的侵犯,其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私占“共享单车”的行为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责编 刘雅薇 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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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襄阳一餐馆替食客看管“共享单车” 被民警警告   襄阳   民警   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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