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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商卖房拒开发票 国税局铝热剂并不单指:年底不补将受处

网络整理 2017-06-16 同城信息

原标题:房地产商卖房不开发票咋办 年底前不补开将受严处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 汪亮亮 通讯员 陶鹏宇 叶翩)近日,江城很多市民反映买房难取得正规发票。武汉市国税局昨日回应,因受“营改增”影响的可在今年底前补开发票;未受影响,且房地产企业拒不开发票的,市民可打12366投诉。

据悉,2016年5月1日,即“营改增”之后,房地产业由地税局征收营业税,转入到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按规定,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以房地产公司将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的当天作为应税行为发生时间。也就是说,买房者交了预售购房款后,可以取得收据,但暂不能取得发票,只有等房屋交付时,才能拿到正规增值税发票。

如果消费者在去年5月1日之前买的房,并已交付,但没有取得发票,该咋办?武汉市国税局介绍,按规定,纳税人营改增之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于今年12月31日之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武汉市国税局局长姜锋表示,如果商品房已交付,开发商拒绝开发票,消费者可打12366投诉,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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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房地产商卖房拒开发票 国税局:年底不补将受处   房地产   发票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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