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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简小小忍者怎么刷金子况

网络整理 2017-05-10 本地信息
(原标题:湖北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简况)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违法建设治理及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认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

收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后,我厅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进行了相关部署。我厅利用与近年来加大与省文化厅合作,签订了《城乡建设与文化传承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良好基础,与省文物局共同来推进该项工作,共同商讨确定了工作方案。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工作任务

明确要求我省36个设市城市核查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基本情况和保护情况,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名单。

(二)明确责任单位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在《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中要求“各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划定、确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各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机构设置不一的实际情况,确定省住建厅和省文物局分管领导总牵头,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各设市城市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牵头,名城办、文体局、建设局、房产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建立了省厅推进、地方实施、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明确进度要求

根据住建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此次划定、确定工作为期5年,整个工作分为现状统计、划定及确定、督导检查三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是2016年对设市城市已知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进行现状统计,预计普查数量约占总体工作30%;第二阶段是2017年开展新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完成总体工作的比例不低于60%,第三年2018年继续普查确定工作,完成工作的比例不低于90%;后2年对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确定的历史建筑保护情况进行检查,补充发现符合条件但未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所有设市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四)明确工作要求

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规范有序推进工作开展,确保按期完成本地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调查统计及划定、确定工作。期间,我厅将会同文物等部门,结合城乡规划执法检查对各地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划定、确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普及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意识;并利用此次普查工作契机,建立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和保护长效机制。

二、2016年工作情况

2016年下半年,我厅联合省文物局发文,组织各设市城市对本市已知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现状情况进行了调查,顺利完成了现状统计工作,全省划定50条历史文化街区,649处历史建筑。

三、2017年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

在2016年开展已知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现状统计和新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确定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如武汉、荆州、随州等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因前期工作基础较好,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信息掌握比较丰富,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个别地方因工作基础较差或历史文化资源留存不多等原因,工作遇到一些困难。针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了提高工作质量,本着对历史负责,更多地体现湖北省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特色的原则,我厅联合省文物局,于2016年12月委托湖北省古建筑保护中心和湖北省城乡规划中心,结合湖北省实际,对住建部提供的认定标准进一步深化、细化,研究制定《湖北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标准》和《湖北省历史建筑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目前,我省各地按照住建部提供的参考标准和省厅拟定的工作机制,正在进行大范围、大尺度的普查。我厅和省文物局正在按计划推进《标准》的研究及制定工作,预计2017年4月能制定出台。届时,我厅将继续联合省文物局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标准》培训等方式,指导各地按照新《标准》对之前的普查成果进一步筛选、补充,并加大督办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我省36个设市城市能够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

(原标题:湖北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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