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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农民作家跨省维护知识产权 剽窃方被判六幺水调家家唱下一句赔偿

网络整理 2017-04-26 同城信息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在富平县有这样一位农民作家康凯鹏也迎来一个好消息,从2002年起历时5年多创作出长篇小说《贾岛传》,在2016年发现遭剽窃侵权时,终于在今年元月状告“偷窃”取得胜诉。

康凯鹏是富平县曹村镇小贾村人,在那里人人都知道唐代诗人贾岛的故事,贾岛的人格魅力和才华,一直是小贾村人的骄傲。46岁的农民作家康凯鹏便对这位与故乡有着渊源的大诗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下定决心要出本书。

经过5、6年的积累和查阅,终于在2010终于出版了长篇小说《贾岛传》。可在2016年3月,康凯鹏突然发现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唐代大诗人故事集系列丛书中的《诗囚·贾岛》,其内容共49处几乎全部出自他的长篇小说《贾岛传》。他便买来疑似作品,进行仔细的对比和研究。

经过研究论证无疑后,于是他主动联系武汉大学出版社,向对方提出交涉,对方最终以他们的图书不存在剽窃行为为由拒绝作出赔礼道歉。

富平农民作家康凯鹏

我当时发现之后直接就给武汉大学出版社打了电话把这情况说了,一会承认一会不承认出尔反尔换来换去的我就觉得这不是个办法,我给他答复说你如果不承认这是剽窃侵权我就必须维护我的合法著作权,我只好去法庭上诉。

多次交涉无果,康凯鹏便聘请律师走上了维权道路,该案2016年10月立案,2017年元月23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认定武汉出版社和作家存在侵权事实,判处武汉大学出版社立即停止《诗囚·贾岛》一书的出版发行,并于十日内在国家级报刊上刊登致歉声明;同时赔偿康凯鹏经济损失,维权合理费用支出共计38108元。目前,武汉大学出版社已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Tags:富平农民作家跨省维护知识产权 剽窃方被判赔偿   农民作家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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