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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省属医院全面取消药青稞酒品加成 70项医疗服务相应调价

网络整理 2017-04-07 同城信息

3月31日,我省11家省属医院已悄然取消药品加成,药价执行平进平出政策,彻底扭转以药养医的发展模式。日前,湖北省医改办联合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取消药品加成 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湖北省属医院和各市州城市公立医院分别于今年3月31日和7月31日取消药品加成,启动综合改革。

通知强调,2017年,全省所有公立医院要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对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的补偿,原则上通过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0%,政府补助20%。

本次参加改革的11家省属医疗机构分别为: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汉大学口腔医院、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湖北省荣军医院、湖北省中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湖北省肿瘤医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湖北省直属机关医院。

通知明确指出,以后还将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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