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信息网

首页 > 同城信息 / 正文

宜昌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飞腿大侠马步云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网络整理 2017-06-18 同城信息

1、2014年3月和2015年3月,宜都市潘家湾乡司法所原所长陈世海两次驾驶私车办事后,违规报销产生的路桥费、加油费等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此外,陈世海在该市司法局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加油费、停车费和轮渡费。陈世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6年9月,枝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司机费健民两次私自驾驶公车参加朋友聚会和办理私事,受到辞退处理。该局党组成员、主管机关管理工作的领导陈华芳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6年2月6日,当阳市司法局玉泉司法所所长尹诗超下班后将公车驾驶回家,春节期间多次驾驶公车用于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工会大大张国兴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严爱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2016年4月14日、4月28日,宜昌市西陵区城管局西陵城监大队峡口中队中队长李德生违规驾驶单位执法车辆参加同学、朋友聚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编 段琳)

武汉、宜昌、襄阳、咸宁、荆州、孝感这6个地方的网友有福了!

腾讯新闻APP武汉、宜昌、襄阳、咸宁、荆州、孝感6个页卡正式上线。

想最快获取本地民生新闻、突发事件、生活指南,

赶快关注>>>>>>

Tags:宜昌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通报   典型   案件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