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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楼盘须公示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危情杀机三毛钱看防止开发商挪用_财经

网络整理 2018-07-07 最新信息

  防止开发商挪用“跑路”

  武汉新楼盘须公示专用“监管”账号

  武汉晚报讯(记者廖桥)今后买房时,购房者除了在楼盘现场查阅开发商“五证”外,还可以核验预售资金监管账号。6日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目前全市在售新建商品房项目已开始公示预售资金监管账号,这将有助于防止开发商挪用购房款、“跑路”、楼盘烂尾等损害购房者利益行为的发生。

  此前购房者在交纳购房款时,通常都是按照开发商要求将款项直接打入其指定的银行账户,而这些账户很有可能不是房管部门和银行参与的监管账户。因此,对购房人而言,存在开发商挪用资金、延期交房、楼盘烂尾、开发商“跑路”等交易风险。

  按照正在实施的《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等规定,目前,全市在售新建商品房项目,除了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文件外,还必须公示由开发商、银行和房管部门共同参与的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普通购房者在支付购房款时,需现场查阅确认账号有“监管”两个后缀字样和相应监管编码后,才能将购房款打入该监管账户。同时,开发商应协助购房人将全部房价款交入监管账户,并按规定使用资金,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办理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手续。

  在这个过程中,开发商如果不按规定使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不按规定将房价款存入监管账户、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监管、以及提交虚假的材料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手续,将面临由监管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暂停监管资金拨付以及关闭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同时记入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等多项处罚。

  光谷出重拳

  租房给传销人员业主最高被罚50万

  武汉晚报讯(记者陈诚通讯员胡洪慧徐晓慧)7月6日,东湖高新区在龙泉街道开展了主题为“远离传销·守护家园”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宣传活动,其中,业主为传销人员提供住所,最高将面临50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今年以来,该区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打击传销。其中,为了从源头上遏制传销人员流入,该区规定:出租屋业主不能将闲置房屋租予传销人员聚集、培训。否则,执法机关可以责令出租屋主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出租房屋所得,并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通过中介公司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聚集、培训,中介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王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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